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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黔东南州岑巩县招聘10名劳动合同管理专职消防员启事
内容
    岑巩县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管理专职消防员
    公告
    根据十五届县人民政府2014年7月4日常务会议(岑府常议[2014]8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本县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管理专职消防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A职位:7名(其中男性7名)。
    B职位:3名(其中男性3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为壹仟玖佰贰拾(1920.00)元,公安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参照公安人员标准执行,养老、失业、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A职位面向:至2014年7月29日与公安机关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岑巩公安系统和工业园区从事协勤工作的现职人员。
    B职位面向:至2014年7月29日具有岑巩县户籍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1、至2014年7月29日系岑巩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7月2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疾病,身高162CM以上,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5、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
    6、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过党纪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有恐高症者。
    四、招聘的工作程序
    由岑巩县公安消防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岑巩县公务群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2日——8月3日17时30分止。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党政办公楼二楼)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岑巩县2014年公开招聘公安消防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
    3、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民政局、县人武部出具的退伍证明)。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享受加分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A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县公安局出具的从事协勤工作的证明。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公安消防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学历和报考证件等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五、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与加分
    (一)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主要测试恐高等,心理素质测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程序。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1500米跑、100米跑、引体向上等四项,每项成绩占体能测试成绩的25%。体能测试方式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
    (三)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由岑巩县“领导小组”按A、B职位考生体能测试达标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报名或因体能测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未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有效达标成绩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招聘办”工作人员提前通知面试考生,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加分
    为体现对城乡居民中优秀人员的照顾,对曾获县团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每次在总成绩上加1分,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在总成绩上加3分,加分可累计计算。
    (五)总成绩比例计算
    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50% +面试成绩x50%+加分
    六、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A、B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办”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过党纪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和岑巩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岑巩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叁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考生在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新闻单位与社会监督。
    十、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4937(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5—3574856(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岑巩县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岑巩县201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来源于岑巩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 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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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