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福建理工学校招聘教学和行政人员方案 | |||||||||||||||||||||||||||||||||||||||||||||||||||||||||||||||||||||||||||||||||||||||||||||||
内容 | 我校是福建省首批1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建设校之一,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教学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学校内部管理的不断提升,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2 名专任教师、5 名实训指导教师和11名公共岗位行政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团结奉献;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实训指导教师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资格审核 1、由应聘者向我校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理工学校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及有效验证日期); (4)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6)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7)报名费缴款凭据复印件(请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以上材料请通过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本校人事科,费用应聘人员自理,材料不予退还。 2、收费标准:报名费80元/人。 户名:福建理工学校 帐号:35001886300050000223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南江滨支行 3、报名时间:2014 年8月1日~ 8月15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福建理工学校人事科(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41227,联系人:肖老师 (二)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上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学校将在规定时间统一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随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相关材料原件供学校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三)信息发布: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教育信息网(www.fjedu.gov.cn)及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考核安排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内容为相关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师德修养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6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考核、体检: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从业资格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月内进行笔试、面试。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时间安排,参加面试人选和面试时间安排,考核、体检通知等有关招聘注意事项和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发布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请各位应聘者自报名时间截止后密切关注我校网站信息。 (注: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及时关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及福建理工学校纪检、校务公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0591-83741968(省理工学校纪检) 福建理工学校 2014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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