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截止2014年7月31日12时,厦门市翔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结束。本次招聘报名中,共有2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第十条规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按照上述规定,经市公务员局同意,现将各岗位开考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开考的岗位2个
序号 |
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1 |
翔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翔安区建设局 |
15 |
监督员2 |
2 |
翔安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
翔安区计生局 |
24 |
B超 | 二、除以上2个岗位外,其余25个岗位照常开考。 翔安区人社局 201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