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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公安局2014年协勤招聘简章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招聘巡防协勤队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经历。 3、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特殊人才优先。 4、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及其他严重疾病,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具备从事应急、特勤工作的身体条件,无纹身。 5、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30日 报名地点:雷山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三楼) (二)现场目测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报名时进行现场目测与资格审查。 三、身体素质测试及政审 对符合条件者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及政审,合格者择优录用。 四、录用后工作及待遇 录用后在雷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帮助工作(试用期两个月) 基本工资1350元/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绩效100至300元,伙食费每人300元/月(饭卡),按标准缴纳保险。统一食宿,工作时间统一着制式服装。需遵守特巡警大队有关制度、规定。 五、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 联系电话:18085598206 雷山县公安局 2014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