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是为泸州市本级民族宗教事务提供服务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研究决定,在泸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方式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方式 面向泸州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1.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泸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亦可报考);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与专业: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学习与沟通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 二、报名方式与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3年个人总结1份、填写好《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近期两寸彩色照片3张,在市民宗局办公室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市政府大院(进门左侧大楼6楼)。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8月8日。 三、选调程序及要求 1.资格审查。由泸州市民宗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2.考试。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不低于1:5。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民宗局负责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民宗局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民宗局研究同意后,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名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5.调动。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民宗局研究确定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泸州市民宗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民宗局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30-3190169。 联系人:殷建华 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4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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