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凉山州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4年考聘驾驶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我县相关单位的工作实际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县内公开考试聘用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聘用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考试聘用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聘用名额15名: 1、宁南县人民法院3名 2、宁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 3、宁南县农业局1名 4、宁南县投资促进局1名 5、宁南县残疾人联合会1名 6、葫芦口镇政府1名 7、幸福乡政府1名 8、杉树乡政府1名 9、白鹤滩镇政府1名 10、宁南县卫生局1名 11、宁南县妇幼保健院1名 12、石梨乡卫生院1名 13、红星乡卫生院1名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年内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20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在岗驾驶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本县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C照,驾龄满3年及以上;持有B照及以上,驾龄满2年及以上; 6、报考宁南县人民法院,本县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B照及以上,驾龄满3年及以上。 三、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14年8月1日-8月15日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星期六、星期日不报名)。报名时每人需交考务费200元。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于2014年8月18-19日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考试聘用名额与参考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考试聘用名额。 五、考试 1、实际操作(100分占总成绩的70%),科目为:汽车驾驶。 根据考生的实际操作成绩与加分之和,按照考试聘用名额的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 2、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科目为:公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加分 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使用的在岗人员,每工作满1年加0.3分(在实际操作折合后加分),不满1年的不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70%+加分)+笔试成绩×30%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对象:根据考试聘用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并列名次则依次以实际操作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持有驾照时间长短、学历高低的顺序确定)。 2、体检由县纪检监察、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以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采取一年一聘的办法,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聘。 九、考试聘用纪律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电话:0834-4572217 联系人:潘老师 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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