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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1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5、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6、能自行解决住宿,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8月15日工作时间(9:00—11:30,15:30—17:30)。 2、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二楼救灾救济科办公室(攀枝花大道中段211号)。 3、符合条件人员须本人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近期彩色寸照两张。 4、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必要的测评和考察,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其管理和待遇按照《东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电话:0812-2228035;联系人:孙艺文。 二〇一四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