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柳州市黄村派出所招聘巡防人员招聘信息 |
内容 | 为加强黄村派出所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巡防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派出所巡防人员2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奋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部队复转军人、有特殊技能专长、有摩托车或者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长期有效。 2.现场报名地点: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45号桂景湾,联系电话:18648864116)。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简历; (2)户口本、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考生应严格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按照本招聘简章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面试考生。 (二)面试:由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地点、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场现场及招聘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特点及要求,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及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考核人选的考核和体检工作。主要对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按招工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编外合同制)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与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签订用工合同。 薪酬:2500元/月左右(含个人及单位应缴保险)。 详细情况向招聘单位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咨询(咨询电话:18648864116)。 本简章由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负责解释。 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 二0一四年八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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