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珠海高新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 热爱社区事业,自愿从事群众工作,身体健康;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其他条件见附件; 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时须携带双方身份证作为凭证。 (二)报名时间:2014年8月24日至26日(8:30—12:0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珠海金鼎金峰中路208号社会工作局(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10、66、68、69、K2路公共汽车,在“金鼎市场”下车)。联系人:崔小姐,咨询电话:(0756)3629963。 (四)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 《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2.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如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四、考试 采取笔试及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设定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 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 放弃聘用资格的;4.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 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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