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招聘(补招)医技人员简章 |
内容 | 因医院增科、分科需求,2014年招聘的医技人员有部分岗位空缺,经院办公会讨论,拟补招一批人员。根据我院[2013]38号《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意见,结合医院各岗位实际,拟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具体职位、职数、条件见附表) 共招聘医技工作人员51人。其中南院17人,北院34人。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时间定于2014年8月6日至8月16日,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等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报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党办、纪检监察科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定于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⑴笔试。测试应聘岗位医疗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日期为8月20日(星期三)10:00-11:30,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试前1天到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予以公示。 ⑵面试(结构化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无竞争名额的,则按1: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8月21日(星期四)上午09:00进行。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可当场听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待定。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相关职能科室和用人科室在试用期三个月中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六)公示 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择优确定拟聘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试用人员,试用三个月经考核合格,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由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合同鉴证。 四、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笔试为医学三基内容。 六、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永州市中心医院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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