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泰顺县委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泰委发〔2011〕126号)和《中共泰顺县委办公室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委办发[2013]75号)文件精神,经考核体检,现将2014年泰顺县公证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短缺专业人才引进)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2014年8月8日起)。公示期间,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泰顺县司法局、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联系科室: 1、泰顺县司法局政治处(联系电话:59280965。电子邮箱:954829358@qq.com) 2、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67595516,电子邮箱:392218513@qq.com) 泰顺县司法局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2014年温州市泰顺县公证处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缺专业人才引进)的公示详情请登录:http://www.tsrsrc.com.cn/news.aspx?newsid=144512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毕业院校 |
学历 |
专业 |
职业资格 |
体检结果 |
是否为拟聘用对象 |
徐辉 |
男 |
汉 |
泰顺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
本科 |
法学 |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取得公证员执业证 |
合格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