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人办发〔2014〕46号 各旗县区人社局、稀土高新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现将自治区《关于核准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147.16号)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在职人员的聘任备案工作及退休人员退休费调整工作。 包头市公务员局 2014年7月29日 附件:关于核准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的通知 详情请参见:http://www.btrs.gov.cn/contents/27/4441.html 关于核准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4〕147·16号 包头市公务员局: 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26号)、《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首次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339号)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市张凤莲等16名同志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在职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从核准备案的下月起办理聘任手续;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退休费。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在职人员13人: 包头市漫瀚艺术剧院 张凤莲 包头市中心医院 刘国荣、李月春、胡江 包头医学院 王万义、郭春林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王永福、王彩丽、和姬苓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孙刚、党彤 包头市第一中学 郝振生 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贾恩厚 退休人员3人: 包头医学院 张茂林、张翼翔 包头师范学院 王炜民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