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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执法协管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男性, 3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能力; 4、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5日止。 报名地点:太窝乡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6683570(李坊禄)、13879795559(张衍东)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和资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两张。 4、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参加太窝乡政府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太窝乡政府另行通知。按照应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2、考核工作由太窝乡政府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和考核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从考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工资1500元/月,另加考核奖1000元/月。 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