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龙岩市永定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公告 | ||||||||||||||||||||||||||||
内容 | 2014年永定县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公告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8月20日(双休日除外)的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永定县卫生局人秘股。 联系电话:5832564 (二)携带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 2008年后毕业的应往届卫生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2014年“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4.个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张,报名登记表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公务员局、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资料。 三、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形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出招聘按照取得执业资格优先,本县生源优先;“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优先;共产党员优先;临床医学优先于中西医结合专业,中西医结合优先于中医;贫困生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确定考察对象;如以上还不能确定则按照在校成绩平均分高低确定录取人员。专升本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员及录取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1.考核入围人员由永定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2. 体检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聘用人员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6.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永定县人事人才网(www.ydrsrc.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公务员局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科毕业生应持就业协议书于2014年10月底前到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科教处)报到,统一安排到培训医院进行2年的临床能力培训。专科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和“专升本”录取通知书进入为期3年的本科阶段专业学习和临床能力培训。 以上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由县卫生、编制、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服务年限至少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借用、调离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任人员的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的组织领导、管理程序以及奖惩待遇等按照《关于招聘临床医学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科教[2009]18号)《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0]595号)文件执行。 (二)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核、体检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永定县卫生局 2014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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