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绍兴市市编委办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绍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绍兴市机构编制信息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1、市级有关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 2、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工作满2年,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选调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有法律、行政管理专业或工作经历,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6、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要求为同等身份人员,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熟悉网络维护和软件开发工作。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推荐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调动等步骤进行,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公开报名。报考人员认真填写《绍兴市编委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在绍兴市机构编制网http://jgbz.sx.gov.cn/下载),附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履历证明到市编委办综合处报名(地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市人力社保大楼1014室,联系电话:88027956,邮箱:605920315@qq.com)。各区、县(市)机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及下属事业单位也可到当地编委办综合科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9月1日。绍兴市编委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面试。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通过适当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根据笔试成绩,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4、讨论决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由绍兴市编委办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用人选,报绍兴市委组织部和绍兴市人力社保局报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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