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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打击犯罪、服务人民,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夏庄派出所公开招聘协警员,协助做好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年龄18岁以上,30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前科劣迹; 3、部队服役经历,具备党员身份,有机动车驾驶技能或其他特长者优先招聘; 4.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用工形式及待遇 拟招聘协警员30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在夏庄派出所从事社会治安管理、社会面巡逻防控等工作,与夏庄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考核由夏庄派出所负责。 拟聘用人员薪金待遇为基本工资2000元,由夏庄派出所对协警员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配发服装,集中提供伙食。 三、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有意者请到夏庄派出所报名。 4、联系电话:66582567,联系人:周晶 夏庄派出所 201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