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制定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武隆县符合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未转正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处分。 (四)工作经历: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单位同意报考的报名表,于2014年8月18日—28日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报名。 报名地址:重庆市武隆县巷口镇芙蓉中路6号,联系人:汪德兵,联系电话:85618506。 (二)资格审查 在受理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若取得笔试资格人数与选聘该岗位数量之比低于5:1,则取消选聘该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为10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4: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与面试之和)由高到低,按考核人数与选聘该岗位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实施考核。 (五)调入 考核合格,经市国土房管局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选聘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隆县分中心工作后,服务期不满五年,不得提出办理调动手续或申请解除聘用合同。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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