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贵阳市清镇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2号) | ||||||||||||||||||||||||||||||||||||
内容 | 经研究决定,清镇市拟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资格初审合格比例达到1:2以上的岗位开展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开展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的岗位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8月20日下午13:00——17:00,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镇市百花路14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笔试或试教。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开展笔试(地点待通知),应聘中共市委党校的开展试教。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资料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 (三)《2014年清镇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份; (四)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清镇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引进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有疑问者可拨打电话与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 0851--2512843(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0851--2514991(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 系 人:祁开鑫 郭 苇 监督电话:0851-2523245 0851-252015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镇市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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