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疆阿克苏地区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复查结果及考察政审公告 | ||||||||||||||||||||||||||||||
内容 | 关于公布阿克苏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复查结果及考察政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阿克苏地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复查结果及考察政审安排予以公布,请参加体检复查的考生及时查询。 一、关于体检复查 (一)体检复查结果于复查结束后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体检复查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自行打印并填写《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见附件),并按照《考察表》内相关要求,到相应部门签字盖章后与地直报考单位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按照地直报考单位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市)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2.体检复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根据招聘简章有关规定,不能进入考察环节,我们将按简章规定进行递补。 二、关于考察政审 (一)考察时间:2014年8月15日—20日。到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二)体检结果为“合格”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正反面打印)并手写填写完整,签署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地区人社局。 报考各县(市)岗位的人员将《考察政审表》报各县(市)人社局,由各县(市)人社局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地区人社局。 报考地直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将《考察政审表》报地直事业单位,由地直事业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地区人社局。 (三)《考察政审表》有关要求 1.有临时服务单位人员须临时服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临时服务单位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2.《考察政审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公安机关密封后,由报考人员交送县市人社局或地直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交《考察政审表》时,须带本人人事档案(应历届毕业生提供学籍档案,须调档函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人社局开具调档函,报考地直单位岗位人员到新华东路35号地区人社局103办公室开具调档函,报考人员为高中学历的只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报考人员交《考察政审表》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准备1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准备1份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信息1份,学历为技工学校毕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学历为高中学历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 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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