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制定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合川区符合条件的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处分。 (四)工作经历:2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于2014年8月21日—8月28日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中南路488#(区政府对面金融中心大楼),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42751100。 (二)资格审查 在受理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笔试。若取得笔试资格人数与选聘该岗位数量之比低于5:1,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聘数量。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别为10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之比4: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与面试之和)由高到低,按考核人数与选聘该岗位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实施考核。 (五)调入 考核合格,经市国土房管局研究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选聘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工作后,服务期不满五年,不得提出办理调动手续或申请解除聘用合同。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川区分中心 2014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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