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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因工作需要,现公开向社会招聘交通协、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交通协、辅警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温州市户籍的男性未婚公民。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18至25周岁(即1996年8月18日前出生至1989年8月18日后出生)。 (五)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无残疾,部队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7以上。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19日—8月26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部412室(鳌江国际大酒店对面)。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退伍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年龄22周岁以上的还需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四)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按照报名时间顺序排列组织面试。 (二)录取 1、根据面试结果,按招聘名额的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自理)。 2、体检、政审合格予以录用人员与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交通管理辅助性工作。 五、福利待遇 聘用的协、辅警人员年工资福利不低于40000元(包括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伙食以及补贴),日常管理、勤务安排由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实施。 本招聘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