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长春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录取办法 1.对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2.对不组织校考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该省无相关要求,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 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户口所属河北、山东、湖南、江苏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6年4月初公布,考生可通过长春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ust.edu.cn 进行查询。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长春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向户口所属河北、山东、湖南、江苏,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长春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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