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经区公开招聘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将陈艳等3名同志录用为吴兴区医疗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补充公示,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吴兴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2.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4.公示受理电话:2090032 吴兴区人力社保局 吴兴区卫生计生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wxrl.com.cn/html/showDetail.asp?id=53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