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深圳龙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招聘辅助管理类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1名,详见《龙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四)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7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龙岗区教育局人事科205室(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 联系人:许楚城联系电话:89551959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7.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文凭验证证明、《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再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补齐)。 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成绩第一名进行体检。面试成绩以及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 (http://www.lg.gov.cn)公布。 (三)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龙岗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考核由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采取到考生原单位(学校)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进行。 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雇用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年龄的计算截至2014年7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1979年7月30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目录。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教育局 龙岗区教育局 2014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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