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网校授课:>>>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性质的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目前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考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单独招生最终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三、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或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czqgxy.cn)报名并网上支付省联测考试费用。 3、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和服从志愿,多填无效。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即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得同时填报)。 4、收费标准:省联测费45元/生;学院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生。 注:考生在网上缴费完成后将不能修改志愿,完成缴费视为确认,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考核办法 1、考核形式: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是省联合考试,由省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综合素质测试由我院组织命题、考试。语文、数学、外语联测成绩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A 级95 分、B 级80 分、C 级65 分、D 级50 分计入总分。 2、考核时间和地点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五、日程安排
六、录取办法 (一)常规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工作。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面试成绩+综合加分 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省联测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加分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先对各类别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单独录取;免文化测试考生单独录取。 3、加分办法:(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同一考生如同时满足几个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加分。(2)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加分:按2016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5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3分。 (二)免文化测试考生录取条件 1、综合优秀生:1、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的考生;2、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1A或4B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 2、科技特长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等竞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者,持有证书,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3、文体特长生:取得八级及以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或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资格,持有证书,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注:递交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免文化测试考生仍需参加4月16-17日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公示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 七、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八、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的一种方式,考生如被单独招生录取,将不得参加六月份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还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须于2月29日至3月9日之间通过邮政快递EMS邮寄或者直接至我院招生处提交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提供《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必测科目加分的不需要提供);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须提交《2016年单独招生免文化测试考生申请表》与相关证明复印件。 3、邮寄地址: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施兴老师,联系电话:13063970880。 本简章由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 院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常州科教城内)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教学楼2205) 乘 车 路 线:1、常州火车站、汽车站乘2路直达或乘B11转B1; 2、常州北站(火车站)乘B1直达。 免费咨询电话:400-990-2878 QQ咨询号码:2316150423、1341274585、2302821357 招办咨询电话:0519-86335008、86335009、86335031 学院官方微信: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传 真:0519-86335009 联 系 人:雷老师 施老师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czqgxy.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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