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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宁市2014年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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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2014年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公告中“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要求,现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务于2014年9月9日上午8:0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体检费由医院收取,考生自理)在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门前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我们另行安排。考生在体检前,不得饮酒、不得熬夜,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天上午要求空腹,如不注意者,后果自负。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联系电话:0971-5132943,6163992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四年九月三日
    西宁市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详情请参考:http://www.qhpta.com/html/8/Content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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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1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