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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合同制检察办案辅助人员考试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检察办案辅助人员招聘报名工作已于2014年9月12日结束。现将考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经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均可参加笔试,请参加笔试人员持身份证按时参加。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合计200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纪委派出政法部门纪工委全程监督。 1.笔试(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笔试成绩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11:30公布。 2.面试(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果比例不足1:2,则划定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限时15分钟。 面试时间:2014年9月23日下午14:30-17:30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3.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县检察院组织实施。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招聘人员。 五、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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