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音乐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黑龙江) | ||||||||||||||||||||||||||||||||||||||||||||||||||||||||||||||||||||||||||||||||||||||||||||||||||||||||||||||||||||||||||||||||||||||||||||||||||||||||||||||||||||||||||||||||||||||||||||||||||||||||||||||||||||||||||||||||||||||||||||||||||||||||||||||||||||||||||||||||||||||||||||||||||||||||||||||||||||||||||||||||||||||||||||||||||||||||||||||||||||||||
内容 | 一、学院概况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全国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之一,也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集艺术学、工学、管理学三大学科门类的多层次综合高等艺术院校。 学院有8个专业类、29个本科专业。2008年,在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院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2013年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4年获得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院占地1200亩,有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设31个教学院系,在校生13000余人。有教授、副教授45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4人,二级教授14人。拥有文献丰富的图书馆、校史馆、陈列馆和声像馆。学院拥有十八个研究机构,一个联合会、一个学会。他们分别是:西南音乐研究中心、作曲技术研究中心、音乐治疗实验研究中心、音乐教育研究中心、古琴艺术研究中心、王光祈学术研究中心、歌剧艺术研究中心、电子音乐创研中心;中国非遗研究院、藏羌文化研究院、钢琴艺术研究院、小提琴艺术研究院、城市与环境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乐器研究所、流行音乐研究所、美术研究所、高教研究所;四川音乐学院社会科学联合会、四川省音乐文学学会。 近五年来,师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评奖中获得国际奖项432项、国内奖项 1413项,其中中宣部、文化部、团中央等国家和省、部级授予的奖项44项,“中国音乐金钟奖”13项,德国工业设计“红点概念奖”2项。出版学术专著142部。科研立项952项。学院学报《音乐探索》入选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CSSCI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为我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显著贡献。 学院秉承“为祖国歌唱、为社会奉献、建艺术高地、走时代前列”的办学理念。以优良的学风和高水平的教育质量为国家培养了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戏剧家熊佛西、陈白尘、吴茵,作曲家常苏民、李忠勇、黄虎威、黄万品、高为杰、敖昌群、何训田、贾达群,画家张大千、张善子、李有行、吴作人、丁聪、马一平,语言学家吕叔湘,声乐教育家郎毓秀,钢琴教育家杨汉果、但昭义,舞蹈教育家李楠,表演艺术家刘晓庆,世界钢琴王子李云迪,青年钢琴家陈萨,世界青年小提琴家宁峰、文薇,青年歌手张迈、李宇春等均是我校杰出代表。 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同心协力,为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而努力。 二、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需求,着力培养基础扎实、技艺深厚、综合素质较好的高、精、尖艺术人才和适应性强、出口宽的复合应用型艺术人才。 三、本科层次招生专业 (1)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各专业
(2)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各专业
(3)艺术学:美术学各专业
(4)艺术学:设计学各专业
(5)艺术学:艺术学理论类专业
注:①请考生仔细看清上述各招考方向的名称及所属的教学单位,以免误填。一经录取,一律不予更换所属教学单位。 ②流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专业录取时不分具体方向,新生报到入学后将统一组织专业复查,该院根据学生实际能力及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分配新生具体就读招考方向。 四、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考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指纹采集和网上打印准考证4个阶段。报考我院2016年艺术类各专业的非四川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统一入口为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w.sccm.cn)。 1.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6年1月8日。请考生自行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根据页面的提示选择报考点,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 1)黑龙江省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请登录黑龙江省招办指定的校考承办单位黑龙江东方学院网站(网址www.dfxy.net)报名。 2)湖北省表演、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请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bea.edu.cn)报名。 2.考生在网上缴费过程中,请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音乐学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考点网上报名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信息无效。缴费后所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请按网上公布的所选报考点现场指纹采集时间,由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到所选报考点指纹采集。当天完成现场指纹采集的考生,请在第二天自行登录报考系统打印专业准考证。未进行现场指纹采集的考生,无法安排考试和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1)凡省级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否则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无效而造成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时,输入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修正个人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高考准考证号(考生号);无高考准考证号(考生号)者请在得知后及时登录补填。因无高考准考证号(考生号)所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每位考生限报三个专业,如所报专业考试时间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考生报考同一专业不得选择不同考点报考,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5)我院所设的各类专业报考点考试地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现场指纹采集时间、考试时间及报考注意事项等情况详见以下各表。 A1.音乐类专业考点(省外)
A2.音乐类专业考点(校本部)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艺术史论五个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报考音乐类其他各专业(除①所述5个专业外)的省外考生,可在以上各招生考点中选择一个就近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甘肃、河南、山西、湖南、浙江、山东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重庆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B.舞蹈类专业考点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舞蹈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以上6个招生考点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甘肃、山西、河南、湖南、山东5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C.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点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以上7个招生考点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湖北、甘肃、河南、湖南、河北和山东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D.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点
报考注意事项: ①.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只能在我院省外招生考点就近选择一个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②.设有招生考点的上述1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省的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六、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范围及分值: (一)音乐类专业 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报考点所安排的时间和考场参加专业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的考试。 1. 艺术史论专业:①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②艺术理论常识200分[参考书目:曾致主编《艺术类专业高考应试必备•文艺常识》(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3.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挥:指挥合唱曲两首,中外交响乐或管弦乐曲某乐章(曲目自选,自带曲目录音带或双钢琴伴奏人员)]。 4.录音艺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和声知识8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10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④歌曲创作12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5.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器乐:自选乐曲一首];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1、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2、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考试范围: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仅限汉族音乐部分,中国音乐史仅限近现代音乐史部分,西方音乐史仅限古典主义、浪漫主义部分]。 6.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侧重声乐,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200分(侧重钢琴,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声乐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 7.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100分[声乐演唱: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③舞蹈表演15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④形体150分(软开度、力度等)。 8.管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300分[演奏打击乐、西洋管乐均可。打击乐:从小军鼓、定音鼓、木琴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中号、大号):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声乐演唱或钢琴演奏100分[声乐演唱: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钢琴演奏: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9.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10.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民族低音)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1.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2.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复调乐曲可作为其中一首自选乐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3.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报考)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中外乐曲均可,复调乐曲可作为自选乐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4.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乐修造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管乐(不含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木笛:演奏音阶(连音、断音,三升三降或以上),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乐曲限外国作品,高音和中音木笛曲目各一首,如凡•艾克、泰勒曼、巴赫、亨德尔、维瓦尔第、巴尔桑提作品)]。报考管乐专业的考生可兼报管乐修造专业,管乐修造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管乐专业相同。 15.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提琴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弦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竖琴:演奏音阶、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难度练习曲》或《Bochsa(伯萨)练习曲》中任选一首,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古典吉他:演奏塔雷加音阶练习曲一首、维拉罗伯斯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报考弦乐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提琴制作专业,提琴制作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弦乐专业相同。 16.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17.音乐剧、歌舞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须为音乐剧唱段,另一首为艺术歌曲(限美声、民族唱法);自备CD伴奏带]】;③舞蹈片段150分(自备CD伴奏带,风格不限,3分钟以内);④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背诵)。 18.声乐(流行演唱、爵士演唱)、流行歌舞、流行音乐表演与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两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或使用乐器自弹自唱]】。 19.流行器乐(架子鼓、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流行器乐演奏400分【架子鼓:演奏自编4/4拍子和3/4拍子节奏组合各一段(长度为每段不低于16小节,可按‖:4+4:‖方式重复);按要求演奏指定节奏型。流行键盘:演奏(钢琴、合成器、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欧美、中国风格乐曲各一首,即兴伴奏一首流行歌曲。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演奏音阶、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一首。爵士大贝司、爵士鼓、爵士吉他、爵士萨克斯、爵士钢琴、爵士长号、爵士小号:演奏爵士乐曲一首、布鲁斯风格曲目一首(布鲁斯风格曲目中必须含有即兴段落)。自备U盘(伴奏格式为mp3)或CD伴奏;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报考流行器乐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专业,该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与流行器乐专业相同。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注: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 (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 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类各专业(考试类型1-19):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艺术史论、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和音乐学专业(考试类型1-6)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此外,其它各专业(考试类型7-19)的“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和管乐修造各专业成绩认定关系为:凡参加了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弦乐和打击乐任一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均可填报钢琴调律专业;凡参加了弦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提琴制作专业;凡报考管乐专业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志愿可填报管乐修造专业。 注:凡报考“考试类型(1—5)”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二)戏剧与影视类专业 20.表演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①编写故事150分(笔试);②编导创意150分(笔试)。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三)舞蹈类专业 23.舞蹈学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 柔韧度;C.旋转;D.弹跳;E.技巧展示);②艺术素质(风格性组合,时长1分钟以内,侧重为中国古典舞或中国民族民间舞组合,自备单曲CD伴奏音乐);③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作品片段,时长1分半钟以内,自备单曲CD伴奏音乐)。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4.舞蹈编导专业:①自编舞蹈小品表演(表演时间2分钟内,自备单曲CD伴奏音乐);②命题舞蹈创编与表演(考生现场抽题,根据题意稍作准备后进行测试);③音乐编舞(考生抽取音乐试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编创;考生先简述所编舞蹈的基本内容和结构,后进行所编舞蹈的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5.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与教育)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 柔韧;C.旋转;D.跳跃技术;E.特别技术展示);②国际标准舞(摩登、拉丁)竞技组合(组合长度1分钟内,自备单曲CD伴奏音乐);③国际标准舞(摩登、拉丁)作品表演(时长3分钟内,自备单曲CD伴奏音乐)。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6.舞蹈表演(现代流行舞)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基本柔韧度(男、女):正、旁、后腿/下腰、横、竖叉;B.综合性基本技术技巧组合:控制、跳、转、翻;C.风格性舞种技术技巧组合(以下四种组合任选其一;组合长度1分钟内,自备单曲CD伴奏音乐):①街舞、Breaking(霹雳舞)、jazz(爵士舞)、popping(机械舞)、hiphop(嘻哈舞)技巧组合或②踢踏舞基本技术组合(美式、爱尔兰二选一)或③现代舞地面翻滚技术组合或④拉丁舞技术技巧组合(伦巴、恰恰、桑巴、牛仔、斗牛,不得超过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金牌范围);③艺术表现力(自备2分钟内舞蹈作品片段或组合,风格仅限街舞、踢踏舞、现代舞、拉丁舞,自备单曲CD伴奏音乐)。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27.【成都美术学院:雕塑、绘画、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动画;国际演艺学院:动画;数字艺术系:动画;戏剧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①素描:静物或人物;②速写:人物动态;③色彩:风景或静物。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28.摄影专业:①现场静物拍摄120分[考生自带数码相机和储存卡现场拍摄(储存卡小容量即可);考试结束后,经考生签字确认的储存卡(附SD或CF储存卡)由现场评委统一收回密封,不予退回;考场备有型号为“佳能 5D Mark Ⅱ”的相机(仅供现场考生相机出现故障时使用)];②摄影基础知识80分[笔试;参考书目:郑国恩著的《电影摄影造型基础》,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③图片分析100分(笔试)。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规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1.艺术史论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1.艺术史论专业依次以专业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4.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备注: ①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专业,在要求艺术类招生计划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科依据录取规则分别排序录取。在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将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文理科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为基准,对艺术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艺术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艺术理科生文化折合分=艺术理科生文化总分×(艺术文科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艺术理科最低文化录取分数线)。 ②我院录取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③2016年我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作了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按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对未完成来源计划的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十、注意事项 (一)音乐类专业省外考点有关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点报考音乐类多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中均含有“视唱练耳及乐理”[视唱(面试),练耳及乐理(笔试)]科目,考生只需考一次。 音乐类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校本部考点《艺术理论常识》和《中外音乐常识》两科考题中均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其中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擦,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必须按统一指令进行考试,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笔试科目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三)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学、音乐舞蹈、艺术史论、管乐教育各专业的考生“声乐演唱”科目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需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视考生具体情况而定。 (四)音乐类各专业考生“器乐演奏”科目考试均不得使用伴奏。 (五)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六)我院三年制专科各专业只面向四川招生,除工学(工业设计)和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外的其他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规定填报我院各专业的高考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七)我院招收留学生和境外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八)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九)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学院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二) 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省外考生的专业成绩我院于4月上旬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w.sccm.cn)公布,公布时间一周左右。在此期间,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的考生请按网上的查分要求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我院将不再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十四)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触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司法部门处罚。 (十五)本简章仅供省外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028)85430284(传真电话) 招生网址:zsw.sccm.cn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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