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问:2016年各类高校毕业生报考浙江省自学考试时能否免考已学过的课程?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试部分课程。”
原有毕业学历层次 |
报考自考学历层次 |
可申请免考课程 |
研究生、本科生 |
专科 |
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课程 |
专科生、本科肄业(退学)生 |
专科 |
公共课 |
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
本科 |
公共课 |
自考(专科、本科)毕业生 |
专科、本科 |
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课程 |
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
专科、本科 |
可申请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学专业性质的公告基础课。如数学专业毕业可免考“高等数学(一)”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