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贵州师范大学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 三、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在复试前根据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具体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26日(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c.gznu.edu.cn查询,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复试安排
五、复试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须提交的材料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原件1份;近3年年度(2012年、2013年、2014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各1份,均须加盖出具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教师综合素质考试。 2.面试:从面试综合题库中抽题作答,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 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含秘书); ②每生面试时间:5—8分钟; 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成绩计算 1.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录取 1.各招生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名额及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各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既不参加各招生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排序也不予录取。 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出,不予复试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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