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拟录取工作通知 | ||||||||||||||||||||||||||||||||||||||||||||||||||||||||||||||||||||||
内容 |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工作情况如下: 一、各类别专业学位拟录取分数线 (一)教育硕士 1、非英语专业
2、英语专业
(二)法律硕士
(三)公共管理硕士
注:符合拟录取成绩要求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否则将不予录取。 二、调剂、复试的相关事项 (一)教育硕士、法律硕士不接收调剂; (二)公共管理硕士接收调剂,请符合我校拟录取分数线的外校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1月13日前送交MPA中心(兴文楼B408),联系电话:022-23766069; (三)报考我校且符合拟录取成绩要求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试(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四)复试时需携带并领取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在www.cdgdc.edu.cn上下载)一份; 2、教育硕士参加复试的准考证(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有学士学位者提供); 5、教育部学历认证系统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一份;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7、领取政治理论考试试卷(自行完成后于2016年3月6日前送交或邮寄回研究生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办公楼A116,邮编300387); 8、公共管理硕士考生需携带1寸照片2张(背景不限); 9、所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考生需在2016年1月15日前缴纳笔试费、面试费、政治理论考试费共计90元(费用缴纳需使用天津师范大学校园支付平台——http://59.67.79.53/xysf/)。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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