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 ||||||||||||||||||||||||||||||
内容 |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拟招聘硕士研究生1名,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是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主要承担我州辖区内食品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食品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检验工作,指导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管理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对辖区内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进行检验,协调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开展食品药品检验、食品药品质量监测等科研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学历、学位要求: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专业要求: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食品检测与质量管理;食品检验;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及检测;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 三、基本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年龄为18-35周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2012年以来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0日 (三)报名地点:文山州食药监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张宏斌、何枋芳联系电话:0876-2126367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校推荐或自荐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照5张。 2.报名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关注文山州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食药监网站(http://www.wszfda.gov.cn/)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文山州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食药监局网站(http://www.wszfda.gov.cn)公示。 五、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经验、性格、气质、价值观和应变能力等情况。 (三)面试分值设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人选的确定 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面试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成绩如相同,视为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州内生源、州外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确定,若仍无法确定人选的,须进行加试。 (二)体检 考生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三)考核 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同时核实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食药监网站(http://www.wszfda.gov.cn/)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州人社局审批,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监督与管理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指导,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九、纪律 招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州纪委,也可向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州纪委监察局:0876-2133410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122123 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76-2126367 文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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