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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4年济宁市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和卫生类进入初选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2014年梁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结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进入面试的,除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参加“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出具退伍证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大学生退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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