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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以及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电力工程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复试小组由3-5 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9:00 笔试地点:南湖校区机电楼A311 2、 面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 13:30 面试地点:第一组:南湖校区材料楼B414 第二组:南湖校区机电楼A311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形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内容: (1) 专业课 (10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科目:工程热力学 (2)面试(100分): 面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以及身体状况等的评价。 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研究生院盖章的《复试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办法 1、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的建议名单。 3、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六、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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