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重庆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为推动重庆大学体育运动开展,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综合素质全面、运动成绩优秀、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 招生项目 篮球、足球、网球(网球只招收个人项目获奖者)。 二、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3名,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各招生项目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同时结合运动队建设需求确定最终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说明: ①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②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③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18:00至2016年2月15日20:00。考生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系统”,选择“重庆大学特殊类型考试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以身份证号为用户名进行注册报名。 2.报名材料 ⑴《重庆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申请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籍所在中学校级公章)。 ⑵《重庆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点此下载)。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⑶ 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资料。 ⑷ 考生本人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参赛秩序册本人页、相关成绩册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等运动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须在报到现场校验)。 以上报名材料不全者报名无效,不准参加测试。 3.材料寄送 报名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邮寄学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2月20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请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44 联 系 人:李勇 联系方式:体育学院:023-65102594,tyxy@cqu.edu.cn 学校招办:023-65102370,65102371 五、测试安排 1.资格审核 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审核结果可于2016年2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凡未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准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2.专项测试内容 篮球
足球
网球
3.专项测试安排
现场报到须校验以下材料: ⑴考生本人身份证、比赛获奖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若运动员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颁证机关或中学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合格资格)。 ⑵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1张。 ⑶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 4. 文化课单独考试安排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以下简称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经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未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者,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进行专项测试、合格认定和录取。 六、合格认定 我校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结合运动队建设需求认定考生合格资格,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数的2倍(126名),具体情况以签订《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书》为准。 1.国家一级运动员合格认定 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结合我校运动队实际需求从高到低综合排序,确定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2名。 2.国家二级运动员合格认定 A类:专项测试成绩优秀,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结合我校运动队实际需求从高到低综合排序,确定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8名。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B类:专项测试成绩优良,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排序,确定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96名。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测试合格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等10天公示无异议者,与我校签订《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书》后正式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 说明: ①篮球中锋、足球门将依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排序和录取。 ②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依据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和录取。 ③国家一级运动员若放弃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则按照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参加专项测试、合格认定和录取。 ④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未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生源地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为准。 七、录取原则 1.合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2.合格考生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在“补填高考信息”栏填报高考志愿,未按时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合格考生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 (若无高水平运动队批次,则须在一本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或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第一志愿) 填报我校志愿,并选择5个有效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 学校按照《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书》要求,根据各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参考专业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八、其它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监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及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6714、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2.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已经入学的,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试。凡经复查或复试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规定公布上报,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4.我校正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校后自动加入重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须服从运动队管理,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5.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6.本简章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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