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共计22人。(见后附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huazhenghr@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14年12月31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通过邮件通知,请在登记表上仔细填写邮件地址及手机号码)。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合格者将收到面试通知(通过邮件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 (4)政审。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体检。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二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聘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有关进校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 华东政法大学 2014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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