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对2016年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职业技能测试安排;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上报、备案及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及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组宣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身体条件除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 (四)报考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的考生,须在单招报名前通过合作企业组织的提前面试,未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不可报考这两个专业且不予录取。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共安排单招计划2775人,其中我院单招单考(非联考)专业计划740人,参加全省的联考专业计划2035人。填报单招单考专业志愿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参阅本方案。填报联考专业志愿的考生,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咨询各大类联考承考学校。具体计划详见如下:
五、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为: 一志愿填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2016年4月23日20时至4月24日16时 (二)报考方式: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及金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2016年3月17日—20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资格。 (四)缴费方式:登陆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bcit.edu.cn/,进入“学费缴纳”,凭14位考生号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准考证的发放 完成缴费的参加我院单招非联考专业的考生于4月8日08:00-17:00到我院南校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证(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六、单独考试招生具体时间安排
七、志愿设置 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大类中选报五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六个专业(报考联考专业的考生按照此志愿方式填报) 单考单招(非联考)一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报考单考单招专业的考生即参加我院组织的单考单招(非联考)的考生,按照此志愿方式填报)。 联考单招和单考单招(非联考)的二志愿(征集志愿)设一所院校六个专业。 八、招生专业说明 (一)单招联考专业说明 单招联考的专业报名方式、考试办法、缴费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志愿填报方式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或咨询各专业大类的承考学校。 (二)单招非联考专业说明 单招非联考专业的报名、考试、录取等按照本方案实施。 (三)订单类专业说明 订单类专业是我院与合作企业合作开设的专业,学生入学后,与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录取。各订单专业具体如下: 1、药品经营与管理(订单班)是我院与河北中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中恩医药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2、电子商务(订单班)是我院与石家庄赢拓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赢拓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3、应用电子技术(订单班)是我院与博西华家用电器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博西华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中泰订单班)是学院与石家庄中泰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中泰科技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5、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达内订单班)是学院与石家庄达内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达内软件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6、空中乘务(订单班)是学院与东方领航教育集团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东方领航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报考本专业考生须提前面试,提前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本专业。 7、国际邮轮乘务管理(订单班)是学院与德洋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德洋国际船舶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报考本专业考生须提前面试,提前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本专业。 8、工业机器人技术(订单班)是学院与河北通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设的专业,入学后与通股电子公司签订订单协议,收费及协议内容详见学院网站。 (四)按类招生专业说明 按类招生的专业是按照专业类录取,入学后,先不分专业进行教学,待入学一定时间后,按照一定原则再细分专业。具体如下: 1、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两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按学生志愿分专业。 2、环保类含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两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按学生志愿分专业。 3、金融类含金融管理、保险、互联网金融三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按学习成绩和个人意愿分专业 4、市场营销类含市场营销、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方向)两个专业,入学半学年后,根据学生意愿、参照学习成绩和订单企业需求等情况分专业。 5、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两个专业,入学半学年后,根据学生意愿、参照学习成绩和订单企业需求等情况分专业。 6、经济贸易类含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方向)两个专业,入学半学年后,根据学生意愿、参照学习成绩和订单企业需求等情况分专业。 7、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按学生自愿原则分专业。 8、自动化类含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四个专业,入学一学年后按学生自愿原则分专业。 (五)合作办学专业的说明 环境工程技术(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及科贝尔斯基分校合作开办的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获得我院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美方学校课程结业证书,可到美方继续深造(需通过相关英语等级考试)两年获美方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学费每年12000元。 建筑室内设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是我院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合作开办的专业,学生毕业后可获得中澳双方高等职业资格证书,也可到澳方继续深造。学费每年12000元 (六)宣钢分院专业说明 备注注明“宣钢分院就读”的专业,入学后在我院宣钢分院(张家口宣化区)就读,分院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调剂录取。 九、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秘密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 (二)考试 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1.考试时间 联考单招:详见各大类承考院校实施方案 我院单考单招(非联考)专业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联考单招:详见各大类承考院校实施方案 我院单考单招(非联考)专业考试地点: (1)文化考试: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考试 ①中职(中专、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一张卷,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 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招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聘请有关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技能测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390分。每个测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4、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①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②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③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或所具备的资格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2)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7日—18日,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及由本人亲笔书写的免试入学申请书,到我院办理免试入学申请,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免试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待录取备案后,办理免试入学手续。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院校选拔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3日登录学院官方网(http://www.hbcit.edu.cn/)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复核分数。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1.联考单招录取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30号)有关联考录取的规定。进档后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2.单考单招录取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5〕25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30号)有关单招单考录取的规定,确定如下录取规则: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总分。满分750分。免试入学考生成绩按满分对待。 2)专业录取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将做退档处理,不设调剂志愿。同分情况下,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水平考试的数学、语文、外语,如又均相同的,则全部录取。。 3)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项缺考即失去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6)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 8)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5.二志愿录取办法:我院认同其他院校的考试成绩。在一志愿出现缺额的情况下,公布缺额计划,进行二志愿录取。二志愿录取原则按照我院一志愿单考单招录取原则执行。 (二)毕业生待遇 1.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2.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十三、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及传真:0311—85239777 89163179 85239555 0311—85239777(传真) 联系人: 高老师、孟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239599 学院网址:http://www.hbcit.edu.cn 备注:因时间紧迫,我院所有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单招方案及其他信息以单招网公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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