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划时间 | 
工作内容 | 
| 11月18日~ 12月9日 | 
学校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 
| 12月10日~ 12月16日 | 
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 
| 12月17日 |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组织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 
| 12月18日 | 
对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组织进行面试,确定初选人员。 | 
| 12月19日 | 
学校组织用人部门与初选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初选人员填报《双向选择协议书》。 | 
| 12月22日~ 12月25日 | 
用人部门对填报本部门岗位的初选人员进行考评,并将签订拟聘意见的《双向选择协议书》报至人事处。 | 
| 12月26日~ 1月15日 | 
学校非专任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并将结果反馈给应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