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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临床护理服务需要,昌宁天和医院面向各院校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护理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类专业毕业生。 2、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25周岁。 3、201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护理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4、身体条件符合护理工作需要,亲和力强,富于爱心,踏实敬业。 5、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配合临床医生做好对病人的治疗工作,服从医院领导及科室护士长安排。 三、聘用条件 (一)根据报名人数,按照招聘计划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医院承担,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照择优录取方式聘用。 (二)凡聘用后1年内考试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将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三)聘用后1年内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将签订劳动合同,各种保险和福利按照劳动合同内容执行。 (四)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以前,新招聘人员月薪按每月2000.00元计算,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后按劳动合同及《昌宁天和医院薪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工作地点:昌宁天和医院 五、联系方式: 座机(传真):0875-7129518; 联系人:张德会:18908758755; 支晓莉:13320598500 昌宁天和医院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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