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名称 | 奖励等级 | 追加待遇标准 | 
| 获 奖 |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学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20万元 | 
| 二等奖 | 10万元 | 
| 作为前2名获奖者,获得教育部高校科技进步(人文社科)奖、重庆市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5万元 | 
| 二等奖 | 2万元 | 
| 科研项目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计划(973)、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 3万元 |  |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科技部其他计划项目、国防科工委、(三总)军工计划等国家级一般科技项目和社科项目,以及省、直辖市和其他部委的重大重点专项 | 1.5万元 |  | 
|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部、省、直辖市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计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 | 0.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