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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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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三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8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三门户籍(以报名截止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高校毕业生(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
    2.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学时迁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并符合《2014年下半年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
    部分岗位对年龄、学历等条件另有要求的以《计划表》所列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要求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全日制本科)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计划表》中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实际招聘达不到上限人数的以考试成绩合格人数为准。其它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开考。因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2014年下半年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局六楼608室(大湖塘湫水大道9号)。
    4.报名考务费:考务费40元。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局五楼521室人事监察科领取。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入总成绩。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综合理论知识,面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应用和实践操作。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3.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数3名以下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5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至面试前一天下午17∶00止已书面明确放弃面试的,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卫技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的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内不得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需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专科学历聘用后三年内、本科学历聘用后四年内未通过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截止现场报名审核确认时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八、其他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由用人单位、卫生部门会同县人事部门研究决定。
    5.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九、本公告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6-83332238(县卫生局),监督电话:0576-8336171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县卫生局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
    2014年下半年台州市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014年下半年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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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下半年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三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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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