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儋州市园林管理局2014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
内容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为适应儋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需求,结合市园林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市园林局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园林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
    5、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及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儋州市园林管理局风景园林工程师1名。
    (二)岗位要求
    具备风景园林类或植物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风景园林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具有从事园林规划设计或植物栽培工作5年以上经历。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具体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及市政府审批后,在儋州市政府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5:30。考生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2、地名地点:儋州市园林管理局。地址:儋州市那大东风路195号四楼。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获得学位证、相关资质证、获奖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交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1寸照片5张,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选。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
    (三)考核面试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采取100分制计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逻辑分析及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有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
    ①近三年(2011-2013年)获得省厅各职能部门表彰的奖励的每次加1分。
    ②近三年(2011-2013年)获得市政府或省厅级单位表彰的奖励的每次加2分。
    ③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3分。
    (四)考核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组前往被考核人单位,对被考核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及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等内容),并写出考核报告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体检
    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往上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单位函报儋州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招聘手续。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属事业单位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的人员纳入市园林局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试用期一年,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
    六、组织与监督
    为了切实抓好本次人才考核招聘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和人社部门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898-23322968(儋州市纠风办)
    0898-23333250(儋州市人社局)
    

2014年11月1日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4 4: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