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东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内容 | 东南大学2016年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艺术类专业考生。 一、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东南大学按专业类招生,学生进校学习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二、报名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有较强的美术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东南大学相关补充规定,非色盲、非色弱。 3、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三、报考程序 1、生源属北京、福建、江西、河北、河南、湖北、山东、浙江省(市)的考生,必须参加东南大学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科目校考,江苏省生源只需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 2、考生按规定时间在东南大学指定的生源地报名点,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参加东南大学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科目校考,不得跨省报名参加校考。 3、各生源地报名、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咨询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 4、校考成绩于2016年4月5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5、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的比例向生源所属北京、福建、江西、河北、河南、湖北、山东、浙江省(市)的考生发放,按考生在校考报名表中填写的地址信息寄送。 四、录取原则 1、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专业考试成绩×40%+高考文化课成绩×60%)×2 2、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持相应证书进行。 3、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东南大学的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五、东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六、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2、东南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025-52091106,025-83792910 传真:025-52091119 网址:http://arts.seu.edu.cn 电子信箱:yishuxueyuan@seu.edu.cn 3、监督电话:025-83792682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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