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
内容 |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拟定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工业大学纺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考生的专业 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各专业,及纺织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材料学、物理学、化学、数学、机械学、力学、电子信息专业。 (二)报考资格 除学校规定外,考生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并获得报考导师撰写的推荐信。 (三)申请材料 1、 《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2、 学院要求: (1)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由考生的硕士导师撰写,另一封须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撰写); (2)硕士论文详细摘要(不少于3000字); (3)博士学习科研规划(3000字左右); (4)定向博士考生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学费每年10000元。 四、考核方案 (一)外国语考核 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由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外国语考核成绩计入总分。 (二)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4~5人,其中高级职称至少3人),经学院备案同意,对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进行测评。主要测评内容为考生的背景材料: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排名等(请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如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三)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 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和复试面试同时进行。由学院安排测试小组对考生该项能力进行测试。 考试内容:各测试小组根据内容进行测评或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各位导师将本项考试成绩上报至纺织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文献阅读能力测评: 由考生选报的导师针对每个考生分别选定当年最新一期相关领域国际学术刊物刊载的论文2~3篇,提前1天交给考生,由考生任选 1 篇阅读。通过面试形式对考生该项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时,考生用15分钟时间采用PPT方式介绍该论文,包括论文的研究内容、背景、意义、论文报道的工作和贡献、主要结论和科学价值,汇报结束后,考生回答老师的提问,问答时间为5分钟左右。 2、考生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或由考生独立完成的其他科技工作,时间15分钟。要求:研究背景、意义,其他研究人员已开展的工作,解决的科学问题,采用的实验、理论和计算方法,主要结果、结论及其科学价值。报告结束后,考生回答老师的提问,问答时间为5分钟左右。 3、对于在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列出的拟首次招收博士生的研究方向,测试报考考生具备的与该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课题开展计划、课题研究思路、课题拟取得的成果等。问答时间为20分钟左右。 (四)复试 复试条件:英语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英语线或以上,方能参与复试,否则上述三项成绩自动取消,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满分:100分 考试方式:面试 内容: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情况确定复试小组,并统一安排复试。复试主要内容为研究生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学术能力等各项能力。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3*40%+复试*60%。 咨询电话:022-83955527 六、监督机制 (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审核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申诉电话:022-8395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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