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内容 | 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采取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一、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56名(其中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2016年9月,学习年限为3-6年,学费100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并被EI/SCI检索两篇次及以上,或获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奖励(排名在前五位);③由所报考导师出具推荐信。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综合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和硕士阶段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5]5号)有关政策要求办理。并须于3月20号前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邮寄到我校研招办(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编:300387 6.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附件4 各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考生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并获取网上报名号。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请查看《天津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收取报考费:230元(含复试费) 缴费时间:2016年3月28日-2016年3月30日 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缴费网址:http://219.243.56.101 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未按期缴费者,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在报名系统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研招办核验。 六、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21日 递交报名材料(A4纸):①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系统下载,正反面打印);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获学位学校研究生院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③硕士学位论文摘要;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报到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两封《报考天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不可是报考导师)(见附件5);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个人学术成果复印件;⑧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⑨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交研招办(行政中心115),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各学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见附件中纺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七、考核 考核采用统一笔试和申请-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1、 外语考核 考核科目:英语(不含听力),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统一笔试 考核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8:30-11:30 考核地点:天津工业大学校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场位置。 合格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 2、 申请-审核 科目一:专业基础测试 科目二:专业综合测试 单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测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4月24日,具体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 测试内容:具体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纺织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3、 复试 复试在综合测试后进行,由各学院组织。 4、考核结果查询 考核结果可登录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jpu.edu.cn/)查询(具体公布时间见网上通知,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 八、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考核结果,按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分别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3*40%+复试*60%。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依据国家文件,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 元。 (二)学校只给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提供宿舍,住宿费为1200元/年。 (三)奖助学金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须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考费、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招生类别、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录取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的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责任。 4.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将取消入学资格。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 导师联系方式可通过报考专业所属学院联系获得。 7. 若此招生简章与教育部将要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存在不一致情况,将以教育部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也将及时更新,望考生注意查阅。 十一、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二、动态信息与联系方式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jpu.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网站公布。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行政中心115室 研招办咨询电话:022-83955016 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418 83955048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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