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生章程 | ||||||||||||||||||||||||||||||||||||||||||||||||||||||||||||||||||||||||||||||||||||||||||||||||||||||||||||||||||||
内容 | 我校全部硕士专业(MBA、MPA、项目管理除外)均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欢迎广大推免生申请我校接收录取。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本科期间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3.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4.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符合上述条件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我校接收录取。 二、奖励优惠政策 凡录取的非在职普通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将获得高达3万元的推免生新生奖学金(须第一时间填报并确认录取,按批确定,额满为止);100%获得每学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期间学校设有高额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一系列资助奖励体系,硕士期间预计最高奖助总额达8万左右;此外推免生在专业和导师选择、就业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 三、申请程序 1.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附表。 2.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登录系统填报我校志愿信息。 3.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填报先审核的原则,分批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4.推免生复试和录取: 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笔试。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录取的考生,由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第一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一时间申请接收的推免生一般均可被我校成功录取,欢迎校内外推免生报考我校! 研招办推免接收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喻老师。 江苏科技大学接收2018届推免生硕士专业
说明:1.学术硕士接收全日制推免生; 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学位硕士接收非全日制推免生; 3.其余专业学位硕士接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推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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