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一、2016年在湖北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 拟招专业 |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
录取规则 |
备注 |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
使用省统考成绩 |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北省控制线后,按湖北省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底录取。 |
拟招6 |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
拟招6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拟招4 |
| 广播电视编导 |
拟招5 |
| 美术学 |
拟招8 |
| 动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说明: |
|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
|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湖北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
| 3.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 | 二、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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