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方案(一)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医药卫生类公办学校,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2015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25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4年2月25日以后出生),详见具体岗位要求。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fjwx.com.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3月6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5年2月25日8:00至3月6日16:30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80元/岗位(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相关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16:30至3月7日17:30。各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在2月25日8:00至3月9日下午16: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在2015年3月15日前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 4.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18日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5.资格复审:笔试后将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技能测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技能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通过笔试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截止之日前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一)岗位代码为01——14岗位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校址:福州市闽候县荆溪关口366号),具体地址及考室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笔试成绩可于2014年4月6日后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技能测试 (1)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将在技能测试前公示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和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技能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能力或试讲等综合素质。 4.面试 (1)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wx.com.cn/)。 (二)岗位代码为15——23岗位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有关安排与岗位代码为01——14岗位相同。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fjwx.com.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荆溪关口366号 邮 编:350101 电 话:0591-22869963、22869970 林老师、江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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