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楚雄州姚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要求,经姚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讨论并报姚安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5年姚安一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姚安一中高中教师7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或非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才网站(http://www.cxzrcw.com)、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rs.gov.cn)及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上现场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在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上现场报名。 1、时间:2015年3月12日9:00—12:00 2、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大学城)足球场。 (三)确定面试对象 由专家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核,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于2015年3月12日18:00后通知)。 (四)面试:面试组由7位专家组成,每位专家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1、面试时间:2015年3月13日8:30—18:00。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对象:分学科按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 (六)签订就业协议:由姚安一中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拟聘用对象签定就业协议。 (七)组织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到拟聘对象所在院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考察。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规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的十种情形之一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结合组织考察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将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七天)。 (九)体检:按《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中关于体检的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考察合格后,2015年8月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或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又无法提供的不予聘用。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教师资格证(应届生出示学校盖章认可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自荐材料1份。 (五)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姚安县教育局 0878-5722398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8-5711516 六、本公告涉及的相关事项由姚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姚安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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