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楚雄州人民医院2015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 |||||||||||||||||||||||||||||||||||||||||||||||||||||
内容 | 为发展医院业务,向社会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经州卫生局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拟招聘1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医院各专业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现在医院人员编制实际情况,计划公开招聘1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临床医学外科、内科、妇产科、精神科、耳鼻喉科、麻醉科、超声影像学方向的共13名。 二、专业学历 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同时英语过级考试取得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3月25日;地点:昆明医科大学2015届医药类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专场双选会。 五、招聘方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审验,不得他人代替。应聘人员应持身份证、毕业证、《推荐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 (二)面试 组织相应专业的专家组成招聘工作专家组(三人组成),参与主管局统一组织的招聘活动,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从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每个专业三套试题分别设为A卷、B卷、C卷,由应聘人员当场抽题,当场测评,当场打分,对三个专家的打分进行综合平均为个人综合得分。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各专业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在州人社局批准的招聘数额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如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未履行协议,没有按时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签订就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也可重新发布公告,再组织招聘。 七、资格审查和体检 7月初根据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情况,对各专业的具体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持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英语过级考试取得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人员,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公示。 八、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州人社局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楚人社发〔2013〕16号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九、试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从州人社局批准聘用之日起算起。 十、纪律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在招聘人员的活动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漏题、泄题、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被招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 州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此次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全过程,保证招聘工作的圆满完成。 十一、联系地址: 楚雄市鹿城南路317号 联系电话:0878-3122029 邮箱:cxzyyrsk@163.com。 楚雄州人民医院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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